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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被调整、撤销

   记者16日从文化部获悉,文化部对10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撤销的处理,这标志着我国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动态化管理有了实质性的开端。


  据了解,天津市红桥区回族大刀队等9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被调整的主要原因有:原保护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没有独立账号难以履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职责;因文化体制改革原机构变更或成立非遗保护专门机构;因行政区划调整保护单位撤销或变更名称;将原项目保护单位从行政管理部门调整为实际从事保护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不能作为保护单位);原项目保护单位与实际保护工作不相协调。


  此外,对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等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提出批评、限期整改或撤销,其主要原因是履责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其中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的保护单位共2个,撤销项目保护单位的共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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